(来历:大象新闻)
4月16日上午,山西大同阳高县“订亲强奸案”二审民事、刑事部分将揭露宣判。
进入法庭前,被告男人席某某母亲郑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称,自2023年5月5日,席某某因涉嫌强奸被阳高县警方带走立案查询至今,在席某某被拘押的712天里,母子二人只见过两次面。
大同中院
郑女士称,在此前二审法庭上,席某某一直坚称自己委屈,男方辩护律师提出了40多条质证定见,检方在庭审中未作出清晰答复。她期望在二审判定时能对男方提出的合理质疑给出回应,首要包含怎么证明两边是否产生了实质性性行为,过后产生拖拽能否作为女方事中抵挡的依据以及办案人员在判定成果未出具的情况下先行报捕批捕、檀卷资料少报漏报等程序是否存在违法。
郑女士表明,假如二审判定未回应男方家族提出的合理质疑,他们将当庭提出申述,“我现已预备好了打印机,假如没有回应合理质疑,会在判定后现场打印,提交申述资料。”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导,2023年5月1日,阳高县27岁席某某和24岁女子吴某某举办订亲宴,依据《订亲收彩礼协议》,当日交给彩礼10万元和7.2克的金戒指,许诺成婚一年后在婚房房产证上增加吴某某的姓名。5月2日,两人在婚房产生关系后,女方指控男方强奸。郑女士称由于房产证上未加女方姓名才报案,而女方家族承受采访时称,“是他(席某某)逼迫的,他强奸了我女儿”,并否定因房产证上未加名和彩礼钱而报案。
男方家族预备的打印机
2023年5月4日,在女方要求下,郑女士当着办案民警的面写下保证书,容许次日12时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姓名。5月5日,席某某涉嫌强奸,被阳高县警方带走立案查询。席某某被带走前,两边在阳高县民政局预备领证后当即去处理房产证加姓名的手续,但未处理成功。
法院一审查明,在婚房内男方不管女方被害人对立,强行与被害人产生了性关系。同年12月25日,一审确定被告人违反被害人毅力,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当庭提出上诉。2025年3月25日,该案刑事、民事二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女方未出庭。郑女士称,男方曾在二审庭上质疑两边是否有产生实质性性关系,对此检方仍确定是有产生。
该案在一审判定时,席某某与女方母亲吴女士的一段录音被作为重要依据。录音中,女方母亲问询“你们订亲是不可否定的现实吧”,席某某必定回复,对方诘问“你对吴某某进行强暴也是不可否定的现实吧”,席某某回复“噢噢”。关于这段录音,郑女士称,席某某在二审法庭上解说,其时没有辩驳,首要是出于对女方老一辈的尊重,并非认罪。
2024年3月28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宣判称,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彩礼款10万元和戒指交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于当日告诉郑女士取回前述资产,但其回绝收取,仍坚持提起诉讼。后来,这笔彩礼被放在了社区。郑女士表明,坚持经过诉讼要回彩礼,是为了避免再产生纠纷。
(来历: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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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男方家族郑女士表明,若大同中院在二审判定中,未回应家族提出的合理质疑,他们将当庭提出申述,“咱们现已预备好了打印机,若无法回应合理质疑,咱们将现场打印,并提交申述资料。”